问题 | 退款了又收到货是谁的责任 |
释义 | 退款了又收到货买家应当退回货物。 退款成功后又收到货,如果不退回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 那么什么情况可以退货 可以退货的情况如下: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综上所述,当事人退款了又收到货买家应当退回货物。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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