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是指中职普高招生比例为5:5。我国近年来重视高素质实用性专业人才培养,扶持中职学校发展,能为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提供很大的助力;其次,这也是我国考试制度改革重要理念—因材施教,筛选人才,培养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高素质专业人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三十九条 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四十条 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