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缴纳社保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
释义 |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社会保险基数。 一、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如何确定 1、(1)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按照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进行确定。 (2)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其中新进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基数。 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二、工资总额包括哪些项目? 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4、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综上所述,单位和入职的新员工会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其中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各地每年都会公布最低工资,分为月工资和计时工资。制订最低工资要考虑当地的物价水平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高温补贴、社会保险等不能算到最低工资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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