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申请专利的弊端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个人申请专利,专利权归个人,与公司无关,这样容易发生专利权纠纷;另外,在部分地区享受政府资助时,资助的标准也要低于公司,公司申请权益归公司所有。而且,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上市作价等方面,通常都是以公司作为专利权人进行的,比较易操作。 2、个人申请的话不利于品牌宣传,公司申请有利于企业品牌宣传,利于后期融资。 3、个人申请可以享受减免缓、在部分在区有政府资助;公司申请在部分地区可享受政府补贴、利于评优、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专利质押等等。从费用上看,似乎个人申请更好一些,但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上市作价等方面,通常都是以公司作为专利权人进行的,比较易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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