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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人谈话可以录音吗
释义
    一、两人谈话可以录音吗?
    1、如果是将他人谈话录下来,那就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如果偷录的是自己与他人谈话的内容,此谈话即包括自己的讲话内容,也包括对方的讲话内容,在谈话双方之间不存在所谓隐私问题,理论上讲此谈话录音不视作侵权。但是,如果将此录音加以修改或者传播,则超过了双方因谈话而让渡的隐私范围,属于侵权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二、两人谈话被录音算不算侵权
    1、如果是将他人谈话录下来,那就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如果在公共场所下,录的是自己与他人谈话的内容,此谈话即包括自己的讲话内容,也包括对方的讲话内容,在谈话双方之间不存在所谓隐私问题,理论上讲此谈话录音不视作侵权。但是,如果将此录音加以修改或者传播,则超过了双方因谈话而让渡的隐私范围,属于侵权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三、夫妻谈话录音能否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已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中已明确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同样可以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该《规定》第七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但这种谈话录音的证明力效果很低。
    2、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大多数都是基于夫妻感情破裂所导致的,但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方法有很多种,不能单凭某一点就断定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应当从诸多角度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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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8: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