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材料买卖合同怎么写 |
释义 | 建筑材料买卖合同应写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建筑材料名称、价款,建筑材料交货地点、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建筑材料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建筑材料损耗责任,违约责任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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