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铺次年未签合同租金不按天算。不定期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租金数额和支付期限不变,房东和房客都有权随时解除。 承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 1、承租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形下,租赁的房屋毁损的,这种情形通常是指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 2、租赁的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的; 3、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个有效的租赁合同,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4、房屋租赁合同中,有如下三种情形的: (1)租赁房屋被依法查封的; (2)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3)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的,导致房屋无法使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