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行为能力人是指因年龄、精神或身体等方面原因,不能完全或者有效地认识自己的行为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缺乏法律上的行为能力的人。 无行为能力人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年龄原因:未满八周岁的儿童属于无行为能力人范畴; 2、精神原因:患有严重智力障碍或心理疾病等情况下的人可能被认定为无行为能力人; 3、身体原因:患有重度瘫痪、失明、失聪等情况下的人也可能被认定为无行为能力人。 无行为能力人的特点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无行为能力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权利和承担责任; 2、法律规定的行为:尽管无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律上的行为能力,但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可以通过法定代理人实施法律规定的行为,如受赠遗产、享受国家福利等; 3、无行为能力人的范围比较广泛,除了年幼儿童和精神障碍患者外,还包括刚刚出生的婴儿、昏迷患者等; 4、无行为能力人的代理人通常为其父母、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理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相关事务; 5、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处理相关事务时,应当以维护无行为能力人利益为核心,不得利用职务侵占无行为能力人的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无行为能力人是指由于年龄、精神或身体等原因缺乏法律上的行为能力的人。无行为能力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权利和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民事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