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西吉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
释义 | 首先,按照赔偿标准,死者可以得到死亡补偿,具体计算按当地城镇人均年收入×20年。同时还有安葬费等其他费用。 其次儿女将得到至18周岁的抚养费,按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水平计算。由于妻子还在,只要付一半的抚养费。 第三,父母要按年龄计算抚养费,一般是20年,六十岁以上每多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这要看具体几个兄弟姐妹,要平摊。 第四,可以申请适当的精神补偿费。 最后,最重要的一点,要看事故鉴定,死者负多少的责任,可以得到多少的补偿,要是全责,就没有办法得到补偿。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生命权则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生命权的丧失都是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公式: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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