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单位已经批准你离职,就不应该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所以你应当先搞清楚单位为什么拒绝给你办理离职手续,然后在采取对策,看是与单位协商还是去劳动局投诉,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以及社保关系转移的相关手续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只要上述期限到达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就解除了,如果出现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了解用人单位的去留态度。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的行为。仍解决不了的,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限期办理所有的离职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