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 |
释义 | 该规定是为了保障客运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规范本市客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客运行为,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而制定。规定了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客运经营的经营者、车辆和驾驶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许可。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乘车人如何主张赔偿 乘车人乘坐出租车、网约车,与其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司机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但该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客受到人身伤害,作为承运人的公司,应对运输过程中的乘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在互联网出行市场的服务种类繁多,包括网约快车、网约专车、网约出租车,这些都属于网约车,在网约车的模式下; 出行平台接受乘客订单后向车主派单,车主负责将乘客运送目的地,费用按照实际行驶里程及不同类型车辆收取,平台扣除一定比例的车费。因此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承担承运人责任。 但是,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顺风车不属于网约车范畴,公司开展网约顺风车业务的行为不属于承运行为,而应当确定是为合乘出行提供居间服务。 对于乘客乘顺风车发生事故受伤的,顺风车平台运营商在信息服务过程中并无过失和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闯红灯是否可以学法免分 闯红灯能学法免分。学法免分是指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低于9分的本市驾驶人,可以通过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可以对记分分值6分以下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免记分处理。申请学法免分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持本市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 2、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苏州号牌非运营小型客车; 3、在本市范围内发生的非现场查处。 三、两车相撞对方全责,请问该怎么赔偿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两车相撞对方全责,对于造成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撞车而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的,其对方当事人是应当赔偿相应的车辆误工费的,因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其具体赔偿标准,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第三条禁止巡游出租汽车以外的其他车辆喷涂巡游出租汽车专用车身配色和图案标识,安装专用号牌、营运标识和设施,假冒巡游出租汽车。 违反前款规定,假冒巡游出租汽车的,由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车辆和专用营运标识、设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第四条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或者组织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以下统称执法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经营,扣押车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对非法安装的专用营运标识、设施,予以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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