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陪审员可以推荐吗 |
释义 | 人民陪审员可以推荐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陪审员是可以通过推荐的方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推荐的人一般是人民团体,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一条因审判活动需要,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经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依照前款规定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我国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 我国《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以及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确认的法院的审判原则主要包括: 1.依法独立审判,是指法院在审判活动中,独立行使审批权,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必须平等地适用法律。 3.适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问题进行诉讼的权力。 4.公开审判,是指人民法院随诉讼案件的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 所谓“公开”,就是对社会公开,对于开庭审判的全过程,除合议庭评议外,都允许公民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报道。对依法应予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在开庭前要公布案由,当事人的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5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的辩护权不能非法侵犯和剥夺,应当正确对待被告人或辩护人的申辩。 6.合议制,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是采用合议制。 7.回避制度,审判人员不参加审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的案件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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