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生儿出生后就可以入户,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一、生育证明在哪开? 生育证明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具。 如果是外迁户人员的,则在拟入户口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生育证明。 如果属流动人口的,则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由于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孩子上户口都需要哪些资料?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不同地区的户口登记机关对小孩落户口提交资料的要求可能存在差异。以北京市为例,父母双方婚内生育子女需要提交的资料有:父母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因特殊原因提供的证件材料等。 三、出生证明户口本一定要回去吗? 办理户口出生证明是不会收回的。一、孩子上户所需材料:(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2)《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3)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二、办理程序: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