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争议问题处理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社保争议的处理方法: 1、行政处理方式:从对社会保险纠纷的性质分析中可知,对于社会保险参保纠纷、因瑕疵缴纳行为引起的纠纷及保险金发放纠纷这三种纠纷均应采用行政处理方式,而不应作为民事案件予以受理。 2、司法救济方式,具体包括两种情形: (1)对于社会保险赔偿纠纷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受理。 (2)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不服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一、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有什么区别? 1、劳动仲裁是裁判机关,行使的是裁量权,劳动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使的是行政权,是对劳动关系的介入。2、劳动仲裁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给与保护。劳动监察具有预防预防劳资纠纷发生的功能。3、劳动仲裁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审查裁判,劳动监察是快捷且成本较小的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途径。4、劳动监察是以国家的名义对劳动法的遵守和实施所进行的全面和统一的监督,而劳动仲裁仅仅是受理劳动纠纷。在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这两种不同的法律救济机制之间,劳动者可以做出选择。 二、土地纠纷要怎么处理啊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处理土地纠纷的机关是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因农村责任田划分,宅基地的规划及调整和边界划分而引起的纠纷,属于行政部门处理的争议,而不应属于法院管辖。遇有此类情况,可向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予以解决。 法院受理的土地纠纷有两类:一类是行政案件,另一类是民事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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