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合同的解除办法主要有三种: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1、协商解除主要指当事人经过协商后,双方以书面方式,签订解除协议; 2、约定解除主要指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时,一方取得并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及时通知对方,合同在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3、法定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