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钦州渔业船舶注销登记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钦州市民服务中心2楼涉农海洋审批综合窗口(41-42窗口) 二、钦州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渔业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所有权转移的; (二)灭失或失踪满六个月的; (三)拆解或销毁的; (四)自行终止渔业生产活动的。 三、钦州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材料 1、渔业船舶注销登记申请表; 2、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航行签证簿; 3、渔业船舶买卖协议或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文件; 4、渔业船舶灭失或失踪的证明文件; 5、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 6、渔业船舶登记注销证明书(抵押权登记或租赁登记); 7、不再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书面声明; 8、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 9、光船租赁合同或者终止光船租赁关系的文件; 10、境外登记机关出具的国籍登记注销证明书或者将于重新登记时立即注销船舶国籍的证明书; 11、临时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和航行签证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