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意义?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的定义和公证的效力。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具有证据效力、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和强制执行效力。符合申请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法律分析 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是指公证所具有的效用,即公证证明的适用范围和对人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公证的效力也称为“证书的效力”。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公证具有三种法律效力。 1、证据效力; 2、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 3、强制执行效力。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结语 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是指公证机构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公证具有三种法律效力:证据效力、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强制执行效力。符合申请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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