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在监狱里如何办理离婚 |
释义 | 老公在监狱里可以办理诉讼离婚,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办理协议离婚。 一、离婚是否一定要到结婚登记的地方 离婚并不是一定要到结婚登记的地方,双方协议离婚的,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 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提出,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 二、离婚必须去登记地吗 离婚不是必须要去结婚登记地离。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不需要到结婚登记地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即可,更不需要一定到结婚登记地起诉。 一般离婚诉讼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特殊情况是指下列情况: 一、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离婚的。 二、与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离婚的。 三、与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离婚的。 四、与被监禁的人离婚的。 三、离婚要回原结婚登记点吗 离婚不一定要回原结婚登记点,双方协议离婚的,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 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提出,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2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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