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通常是指在被保险人患上某些列明的严重疾病时,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赔付一定金额的保险。危重症医疗则是指被保险人因突发危重疾病或意外伤害所需的医疗治疗费用。重疾险和危重症医疗保险是两种不同的保险产品,两者之间并无直接关联。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费、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等内容。 2.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理赔请求应当及时作出答复。 3. 《保险法》第四十一条,保险人应当在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因此,被保险人如果需要购买危重症医疗保险,应当在选择合适的医疗保险产品时仔细辨别产品保障范围,并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对于重疾险来说,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赔付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