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器官捐献者和受捐者为什么不能见面 |
释义 | 减轻器官接受者的精神压力。虽然接受器官捐赠是受人恩惠,但受捐者免不得会好奇捐赠者是个什么样的人。英国的戴安娜王妃在因车祸去世后,总共捐献了8个可用器官,但就连手术医生都不知道她的器官会去向何处。因此受捐者也不会产生“我的身上装有王妃的器官”这种心理压力。为了保护捐赠者。捐赠器官的行为应当完全出于捐赠人的自愿,如果在捐赠前就向受捐人透露了身份,那么对方可能会出于迫切需要这枚器官的意图,改变捐赠人的意愿,促使其捐献器官,这是非常严肃的伦理问题。杜绝买卖行为。“双盲”原则有利于保护捐赠者与受捐者两方的个人隐私,整个捐赠和移植过程处于一个闭环,使有买卖之心的贩子无机可乘。 人体器官捐献怎么申请 1、咨询:捐赠者最先应掌握捐献器官的有关状况。 2、备案:全部的人体器官捐赠者都务必考虑同意、无尝、身亡这3个标准。相关人体器官或组织作用优良,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别的比较严重传染性疾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合适捐献器官。 3、签名:捐赠者填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填好详细后由捐赠者自己或授权委托别人交给本地红十字会,并带上捐赠者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并经财产公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红十字会审批后盖公章,一份归档,一份交到自己或受托人自主存放。 4、时间:因捐献器官有极强的可选择性,患者病情严重后请电话告之红十字会,患者去世后,以最少的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工作单位。 十八岁可以捐献器官吗 十八岁可以捐献器官。 捐赠器官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设区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省红十字会。地方红十字会可以委托医疗机构进行登记,医疗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所委托的红十字会。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活体器官,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捐献人捐献活体器官,应当不危害其生命安全。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 《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千零六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