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房前验收是购房者的合法权利,但并非法律必须要求的。购房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进行验收,并在签署合同前明确约定交房验收标准。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七十九条:买卖合同的双方应当共同确定交付标的物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卖方应当提供便利条件。 2.《物权法》第十条:物权的取得,应当以合法方式为前提。买受人在与出卖人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全部或者部分价款的,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房屋销售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地点、标准、质量等内容。 4.《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第十三条: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房屋后七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支付价格。 总之,购房者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进行交房前验收,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验收标准。如果房屋存在明显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向卖方提出要求修复或者赔偿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