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自然人,应该到派出所去开,一般情况下只要你写明了被告人住址,是不需要的,这肯定是某法院自定的内部立案规定。如果是法人应该到工商部门查注册信息。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