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国家林业局在广东、江西、黑龙江、四川等省份开启动了林下种植补贴工作,2015年中央财政对林下种植中药材补助资金为3.8亿元,各地补贴标准都不一样,基本在100元/亩-500元/亩之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条 保护、培育、利用森林资源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和森林防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开考核结果。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需要,建立林长制。 第五条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措施,支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森林生态保护修复的投入,促进林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