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仓储管理包括: 一、货品储存:存储是指在特定的场所,将物品收存并进行妥善的保管,确保被储存的物品不受损害。 二、流通调控:由于流通中的需要,决定了商品是储存还是流通,这就是仓库的“蓄水池”功能,当交易不利时,将商品储存,等待有利的交易时机。 三、数量管理。 四、质量管理:根据收货时的仓储物的质量交还仓储物是保管人的基本义务,为了保证仓储物的质量不发生变化,保管人需要采取一些先进的技术、合理的保管措施妥善地保管仓储物。 五、交易中介:仓储经营人利用大量存放在仓库的有形资产,开展现货交易,有利于加速仓储物的周转和吸引仓储。 六、流通加工。 七、配送。 一、仓单包括哪些事项 仓单包括以下事项: 1、存货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2、仓储物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以及标记; 3、仓库损耗标准; 4、储存场所; 5、储存期; 6、仓储费; 7、仓储物已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限及保险人名称; 8、填发人、填发地点、填发日期。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 二、仓储服务合同和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 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业是专为他人储藏、保管货物的商业营业活动,是现代化大生产和国际、国内商品货物的流转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