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是(
释义
法律主观:
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的责任是:
1、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法律客观:
《建筑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随便看
怎样选择拆迁安置房子才不会后悔
2021年7月购房政策
生意受损赔偿方法
可以有欠债离婚协议书吗
伪造股票债券罪会判多长时间?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如何判刑?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欠信用卡三千块钱会不会被起诉 -法律知识
工伤认定机关有权认定有无劳动关系吗
没有劳动关系能怎么认定工伤
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认定工伤吗?
没有劳动关系怎么认定工伤
没有劳动关系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受了工伤没有保险怎么工伤认定?
没有伤残鉴定如何算赔偿?
购买二手房的过程需要注意哪些
合同签署方为生效
法院开庭后多久出结果
法官拒绝判后答疑怎么办
立案后通知不到被告
立案后通知不到被告
法院拒绝立案怎么办
劳动仲裁要开庭吗?
劳动仲裁要开多少次庭
劳动仲裁最多多久开庭
代理推事
代理委托贷款协议书
代理项目
代理协议
代理行
代理行为
代理业务
代理银行
代理佣金
代理责任
代理证书
代理执行人
代理制
代理仲裁员
代理主教
代理主教法院
代理准据法
代理总主教
代培制度
代签
代生母亲
代收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
代收汇票
代收人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1/27 9:5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