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应在开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之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的质量监督手续。目的是为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合法、规范。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包括哪些内容?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工程质量监督计划的编制;2. 工程施工图的审核;3. 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4. 施工现场质量检查及验收;5. 材料、构配件、构件和元器件等的质量控制;6. 检测、测试和试验等质量控制;7. 工程施工监理。 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之前,必须办理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合法、不规范的工程建设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除了依靠政府部门的监管,建设单位也应该加强自身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和优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