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高利贷还不起的,对于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可以不还;但对于属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借款人仍然需要偿还。借款人可以与贷款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或者积极筹集资金还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