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2文件具体内容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 营造便捷高效、廉洁透明的更优政务环境 工商登记便捷高效,实现工商注册登记、印章刻制、领取发票和银行开户2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面实行“三十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完善审管衔接机制,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 优化流程压缩时限,一般不动产登记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逐步构建“网上申请、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不动产登记一体化服务平台,房屋交易、税务征缴、不动产登记推行“数字化多图联审”模式,简化施工图审查程序,审查时间缩短为7个工作日,压缩项目报建审批时间,实现一般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全流程审批时间40个工作日内完成,探索实施经营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全流程审批时间5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 、营造要素齐全、开放共赢的更优市场环境 对列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计划的项目用地,予以应保尽保。对列入省级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和省级优先发展产业目录及高标准厂房用地、且用地集约达到国家和省标准的,土地出让起始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 进一步扩大人才“购房券”补贴覆盖面,增强企业吸纳人才的内生动力。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推行“信用承诺简化审批”制度,推动全市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更好地融入国际市场。 三 、营造公平公正、成熟完善的更优法治环境 保护企业家的自主经营权,依法妥善处理各种涉企纠纷,发挥审判监督的纠错功能,保障企业家对生效裁判的申请再审权。 严格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适用范围 依法慎重对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一、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 (一)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从办成项目前期“一件事”出发,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事项,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加快项目落地。优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流程,实现批复文件等在线打印。(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政府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线上平台,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抓紧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积极推进各类相关规划数据衔接或整合,推动尽快消除规划冲突和“矛盾图斑”。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则,在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实现测绘成果共享互认,避免重复测绘。(自然资源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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