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电厂使用石灰石主要用于解决烟气排放中有害物的问题,目前设计院要根据业主方实际采购的石灰石(用于自制石灰石粉)或成品石灰石粉中水份、粒度、碳酸钙含量(我们建设的一个电厂的碳酸钙含量达到90%多)来设计粉碎系统、输送系统、添加系统。电厂根据锅炉的设计要求和电力设计院的要求,向供货方提出要求,水份含量大了影响破碎效果,并且造成输送系统出现故障(如粘接或流动输送不走),粒度需要满足要求在1mm左右,大了进入锅炉炉膛不能很好地起到化合反应,细了易被送引风机拉走,造成硫化物、Nox等排放增大,碳酸钙含量低了要想达到设计要求的排放量就要加大石灰石、粉的投放量。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电厂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