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异地能不能办临时身份证 异地不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的。目前临时身份证不支持异地办理,申领临时身份证的,仍需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申请人到户籍地派出所采集人像,同时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持《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到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自公安局受理时起,三日内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为了方便群众,多数省市公安局已将制发时间缩短为自公安局受理时起24小时内。临时身份证每证1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代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200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该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2005年6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8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1989年9月15日发布的《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该办法还规定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签发的有关制度。 法律客观: 《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