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摊销计入什么科目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是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撤销的,摊销时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包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和制造费用科目核算,成本费用增加计入借方核算,同时贷方计入累计摊销科目核算。 如果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是为了出租赚钱租金的,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计量模式下,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如果非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造物的等其他相关用处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然后每月摊销计入成本费用中去。如果是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商品房等的,应做为存货,计入开发房屋的成本里去。如果是房地产企业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是为自己建造办公楼等的,应计入无形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六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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