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写清楚出借人、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名字、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借款金额,以及利息约定(法律规定未约定利息不能主张利息);约定管辖法院,最好约定便于出借人追回债权的法院;约定清楚如果对方逾期还款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执行费等由违约方承担;注意:借款最后通过银行转账,不要现金;借款时核实对方身份证信息并拍照保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