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乡村振兴的重点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发布中央一号文件,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201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2月2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即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2月25日,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202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提出重点工作。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5月18日,司法部印发了《“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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