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市户口能否跨区上学,由镇街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学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的入学办法、条件和要求。建议咨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跨区上学需要什么材料 1、父母携带孩,务工就业证明; 2、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有地址栏的首页和小孩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宅基地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5、出生证明; 6、预防接种证明和接种已经打完的证明。 办理跨区入学手续一般流程 1、学校审批 家长向学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领取《跨区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完整,就读小学审核跨区学生的户口薄、房产证(以下简称两证)等有效证件,并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跨出区教育局审批 家长携带《登记表》及两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所在(跨出)区教育局办理跨出审批盖章。 3、跨入区教育局审批 家长携带《登记表》及两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出审批盖章。 4、审批后两区教育局备案 审批完成后,家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登记表》分别送到跨入、跨出区教育局,以便核实名单、交换档案并登记信息进行分配。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