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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马来西亚贩毒死刑标准
释义
    

法律主观:
    


    贩卖毒品的行为是我国以及世界各国严厉打击的行为,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8、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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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