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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什么单位编制
释义
    法律分析:
    不可以。目前国内尚无统一和比较公认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发布平台,绝大多数地方也没有推行工程前期咨询文本公开发布制度,故一般情况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EPC总承包活动的投标。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第二款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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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