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体现在工资里吗 |
释义 | 专项附加扣除是从工资里扣除,不用缴个人所得税,可以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一、广东省新个税到底如何扣 新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具体扣缴如下: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预扣率减速算扣除数之差(预扣率减速算扣除数之差为正确内容)-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聘月份计算。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 二、子女教育扣除比例50%还是100% 子女教育扣除比例50%还是100%视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父母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的,子女教育扣除比例为100%; 2、如果双方选择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则子女教育扣除比例为50%。但是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税务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时,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核查。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2、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三、工资8000需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8000元工资要扣90元的税。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第三条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五)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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