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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党支部委员工作调离,无需增补委员,流程如何走
释义
    党支部委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缺额,影响党支部工作正常开展时,应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补。增补支部委员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委员因某种原因需要更换,只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多数通过即为有效,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更换党支部委员,不应视为党纪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第十六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第十七条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常委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的差额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第十八条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委、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补选的流程是什么?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现缺额,一般可不补选,根据工作需要,确需补选的,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补选。(一)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工作流程1.党的基层委员会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理由、时间;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主要办法;提出拟补选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数额及选举办法等。2.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基层委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3.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以代表团(组)为讨论单位酝酿讨论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在党的基层委员会任期内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补选少量委员,党员代表大会一般不设大会主席团,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召集主持)。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并印制选票,提交党员代表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其差额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4.将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备案)。(二)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工作流程1.党的基层委员会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理由、时间;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提出拟补选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数额及选举办法等。2.召开党员大会的基层委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并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确定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补选候选人,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3.召开党员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其差额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执行)。4.将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备案)。(三)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补选委员工作流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出现缺额,可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委员的,根据党的基层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流程办理。以上是关于党支部委员工作调离,无需增补委员,流程如何走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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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4: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