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利用多余的土地帮助无地孩子? |
释义 | 土地确权年限: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我的地农村是耕地,现在畜牧公司来租用二十五年,每亩每年800元租金,没有其它什么补偿这种情况能把地租给他们吗? 土地租赁可以转租。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后,承租人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的,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进行转租。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确权后就是国家免费的吗 法律分析:一般在确权之后就会陆续发证,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地已经确权完事了我的地没有了怎么办? 土地确权后有纠纷的解决方法:1、当事人双方在自愿,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直接商量出解决纠纷的方法;2、可以申请由人民政府出面进行调解,做出行政裁决;3、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做出的裁决不服的,可根据《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确权五年了,村里的人说错了,确权时层层把关,他们能确定确权无效吗? 1、如果发现土地确权出现了问题,并且户主也在家,在拿到确权书之后就要检查一下登记有没有错误,可以第一时间找村委会解决问题,办理公证的手续。2、如果更正不了,可以填写申请书,申报修改。如果时间比较短,村委会就能够得到解决。但是如果时间长了,需要到当地的国土部门申请,重新补办,而这项工作一般来说是国家计划5年内完成的,但是每个城市进度不同,在申请之后需要等待一段时间,而且可能还会收取一定的费用。3、进行取土地确权之后,最好由本人在旁边进行查看,拿到之后一定要检查一下有没有错误,如果有,就要第一时间告诉登记人员及时修改,防止给自己后期带来麻烦。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确权后多出的土地村里收费合理吗 村里收土地承包费合法。在我国,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是不享有土地所有权的,个人承包土地需要给予一定的费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该内容由 柴云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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