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65岁以上老人有什么优惠 |
释义 | 深圳65岁以上老人有以下优惠: 1、免费进全市各公园; 2、免费进全市各旅游景区; 3、免费进全市博物馆、文化宫(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场所; 4、免费使用全市公共体育场所设施; 以上场所有重要活动时除外。 5、免费使用全市各公厕; 6、在市、区所属各医院看病,挂号费享受半价优惠; 7、持证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需提起诉讼,但无力支付律师费、诉讼费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优先给予免费援助。 8、免费乘坐全市公共大巴、中小巴和地铁。 9、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10、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11、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12、80岁以上的老人按人均2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13、100岁以上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60岁的养老金的申领办法: 1、需要将申请表格及个人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送社保经办部门进行申请; 2、经社保养老待遇审核部门受理;再仔细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打印养老金核定结果交申领人,最后就可以在第二个月开始发养老金。 综上所述,从经济收入、健康体检交通出行、法律服务等多个方面都为老年人提供了诸多便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应当得到保障。有关组织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养老金,不得无故拖欠,不得挪用。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职工工资增长的情况增加养老金。 第二十二条 农村除根据情况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外,有条件的还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第二十三条 城市的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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