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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 劳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解决工资纠纷。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可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劳动监察部门职责包括宣传法律法规、检查用人单位遵守情况、受理举报投诉、纠正违规行为。监察事项包括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订立、禁止童工使用、特殊劳动保护、工时休假规定遵守、工资支付和社保缴纳情况、职业介绍培训机构遵守规定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支付工资和赔偿金。 法律分析 学校拖欠教师工资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不发放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从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及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事项如下: 职责: 1、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负责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负责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事项: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结语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力量。对于学校拖欠教师工资、公司不发放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监察大队有权监察和纠正。他们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检查用人单位的遵守情况,并受理举报和投诉。他们关注的事项包括劳动合同、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时间和休假规定、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以严明的态度维护劳动者权益,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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