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管制。管制是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2)拘役。拘役是对犯罪分子实行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为6个月以上1 5年以下,数罚并罚最高不超过20年。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4)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