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当事人之间相互协商 2、当事人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一方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若是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协商和解】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