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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释义
    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发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转让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一、公司经营范围由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公司法股权转让的限制
    一、股权转让的条件:
    (1)内部转让条件: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
    (2)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方能有效。
    二、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1、封闭性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2、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3、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4、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三、公司注销如何办理
    公司注销完整流程如下:
    一、登报
    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
    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二、注销社保
    (一)所需的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即《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
    (二)具体的流程如下:
    1、申请:
    缴费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按注销税务登记的业务要求附送相关资料。
    2、受理:
    税务登记机关登记部门受理缴费人填报的表格,审阅其填写表格是否符合要求,资料是否齐全。
    3、审核:
    (1)注销社保缴费登记:地方税务机关对缴费人填报的《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检查是否缴清费款、滞纳金、罚款。
    (2)注销税务登记:地方税务机关按注销税务登记的业务流程,对缴费人填报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审核。
    4、录入资料:对已核准注销登记的缴费人,地方税务机关在大集中系统录入资料,录入时应先录入应注销社保缴费登记信息、后录入注销税务登记信息。上述事项办结后,地方税务机关给缴费人下发《注销社保缴费登记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5、资料归档:将缴费人有关注销登记资料整理归档。
    6、注销社保参保登记:地方税务机关完成注销社保缴费登记后,定时将数据传递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人凭地方税务机关下达的《注销社保缴费登记通知书》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参保登记。
    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三、注销国、地税
    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一)所需的材料
    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发票要先核销)
    (二)具体流程如下:
    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纳税清算申请表》要填最近三个整年度的纳税额)
    2、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
    3、持清税报告、《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注销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带齐退票及最后一张已开发票记账联)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4、等待地税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在未领到注销通知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5、凭《地税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办理注销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缴销专用发票申请表》。
    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
    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
    四、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
    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注销银行账户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六、注销印章
    最后,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注: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需要同时将印章交予工商部门,而公司制企业注销印章是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可以自己保留或自行销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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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9: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