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需要。录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2、受过刑事处分的;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4、有流氓、盗窃、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7、超计划生育的;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法律依据: 《公务员政审条件》 第八条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