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地产 土地使用权 的取得方式主要包括划拨和出让。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 ,是指国家将 国有土地使用权 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 取得土地使用权 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