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3年社保补缴政策如下: 1、养老保险:可以补缴1998年至今的养老保险费。补缴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医疗保险:可以补缴1998年至今的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失业保险:可以补缴1998年至今的失业保险费。补缴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个人自主缴纳社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在16周岁以上; 2、没有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没有在享受社保待遇期间自愿放弃社保待遇,或者社保待遇已到期; 4、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和缴费能力。 综上所述,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自主缴纳社保。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自主缴纳社保的费用比由单位代缴要高,应提前了解并做好缴费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升败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