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具体如下: 1、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也就是全日制本科的学制4年,加上毕业之后的10年; 2、贷款额度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3、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按基准利率逐年计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操作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在校期间100%由财政贴息,借款人毕业后的贷款本息和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2、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组织借款学生与贷款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毕业后还款。借款人可从毕业1至2年后开始还款,在贷款到期前全部归还,具体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3、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清偿;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用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 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4、银行每月20日从借款人在本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扣收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5、学生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提前还款无须向银行提出申请; 6、借款学生毕业后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包括调整还款方式; 法律依据:《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二条 进一步开办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 (一)各金融机构要在信贷原则的指导下,积极开办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其中,包括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要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农村信用社也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学生家庭所在地对学生或家长发放担保助学贷款和信用助学贷款。 (二)对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一般发放信用助学贷款,对接受非义务教育学生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一般发放担保助学贷款。 (三)对在校大学生发放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提供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 1.金融机构与学校要签订银校协议,明确助学贷款申请受理、调查审批、收回监督、建立借款人信誉档案等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学校应积极配合助学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借款人转校后,应将其助学贷款情况作为学生档案的内容之一移交新就读学校。借款人毕业后,应将其去向通知贷款金融机构。 2.介绍人指学校负责助学贷款的部门(如学生处等),其职责是:为借款人联系、介绍贷款银行;向贷款银行集中推荐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负责了解借款人的有关情况;负责建立、更新和管理借款人的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有关信用档案;银校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有关事宜。 3.见证人是指与借款人关系密切的自然人(如借款人的班主任、专职辅导员、系主任等,其中一人见证即可),其职责是:协助介绍人和贷款银行全面了解借款人的有关情况;在借款人毕业后与其保持联系,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人的最新有效通讯方式。 (四)在校大学生申请信用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永久居留身份证、所在学校及其院系的详细地址。 3.具有所在学校发放的《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有关证件;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生活费等有关学习的费用证明;介绍人提供的贷款申请表或相关证明。 4.符合贷款人要求的学习、品德表现证明,无不良信用行为。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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