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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权代理是什么意思?
释义
    无权代理是指以本人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代理人如未履行职责或损害被代理人利益须承担责任,代理人与相对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应承担连带责任,代理人不得未经被代理人同意与其他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
    法律分析
    无权代理:是基于代理权,以本人名义实施的行为,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代理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职责,对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应承担连带责任。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除非被代理人同意或追认。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其他代理人同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除非被代理人双方同意或追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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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0: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