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如下: 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9、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10、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1、录音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